为进一步激发保护责任人的保护主动性与积极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留住乡愁记忆的期待,近日,《广州市历史建筑修缮补助办法》获审议通过。据悉,该《补助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补助办法》,非国有历史建筑修缮补助类别分为维护性修缮补助和修缮工程补助。其中,维护性修缮补助可每年申领一次,按照每年80元/平方米予以发放,最低不少于8000元/处,最高不超过4万元/处。修缮工程补助按照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结构1000元/平方米,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1500元/平方米予以发放。
据悉,修缮工程补助每十年仅能申领一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处/次。因不可抗力造成历史建筑损坏或面临损毁危险的除外。修缮工程补助申领成功当年及后续两年内不能申领维护性修缮补助。
同时,考虑到历史建筑复杂产权和出租情况,《补助办法》对于出租使用、多产权、公私混合产权等几种特殊情形,也分别进行了细化规定。
此外,对于出租使用的,可根据合同约定或者保护责任人书面确认,由承租人作为补助的申请主体;对于多产权的,可由保护责任人联合申请,并按照书面约定分配补助资金;对于两栋及以上独立产权建筑在保护名录中被公布为一处历史建筑的,可由单栋产权清晰的保护责任人单独申请,并按照面积比例向申请人发放补助资金;对于公私混合产权的,在国有产权保护责任人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非国有产权保护责任人按照面积比例申请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