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下午,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六次联席会议在中山召开。
据悉,会议上,粤港澳三方审议通过《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工作指引》;介绍了各自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的工作情况,并同意将各自评审出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人选名单以书面形式报联席会议作最终审定;听取广东推进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和涉外人才协同培养,“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建设以及人才计划制定实施等工作情况介绍,并围绕调解、仲裁、律师和法治人才培养等议题进行深入探讨交流。
按照联席会议规则,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七次联席会议将在明年由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