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印发实施。
《通知》明确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及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监督管理要求。其中,要求受省政府委托批准机关依法依规开展审批,不得将承接的审批权进一步委托下放。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组织开展土地综合开发建设活动,严格落实公益性用地有关要求。省自然资源厅每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确保相关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同时,在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方面,《通知》规定,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时,应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时,应当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土地、规划、经济、法律、环保、产业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科学性、必要性进行论证,论证结论作为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重要依据。
此外,《通知 》还明确调整实施进度安排、核减成片开发用地范围、在原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增加拟征收地块、在原批准的成片开发用地相邻周边扩大成片开发用地范围等4类调整情形的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审批、备案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