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泰外合资促投政策帮助泰中小汽配制造商转型

2024年8月7日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会议批准泰国企业与外商合资生产汽车零部件的促进措施将是继6月14日批准汽车零部件产业投资促进措施后的又一积极新举措,这将会加速泰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变革,刺激技术转让的同时提升泰国汽车产业国际竞争力。

开泰研究认为,BOI合资促投措施将会加快泰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速度,通过与外资企业合资建厂生产新能源汽车零配件还可以促进技术转让、人才培养和业务网络扩展,帮助泰国传统汽车零配件制造商加速调整的同时掌握新技术,进而为泰国汽车产业向新能源汽车产业转型后保持国际竞争力。

其中符合泰外合资促投条款的制造商资质为内燃机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和电动汽车零部件制造商。而享受的投资优惠权益条件具体如下:

未曾获得投资优惠权益的新项目:须为由泰国和外国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合资成立的新法人实体;外国法人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70%,泰国法人则是不低于30%;截至提交投资优惠权益申请之日,泰国法人股东的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泰国籍自然人在该法人中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总投资额不少于1亿泰铢(不包括土地成本和流动资金)。
2.已获得投资优惠权益(仅限企业所得税减免)的现有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在获得原投资促进证书时须为外国法人实体全资持股的法人;合资后的持股比例,外国法人股东至多70%,泰国法人不少于30%;截至提交项目变更申请之日,泰国法人股东的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泰国籍自然人在该法人中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30%;在提交项目变更申请之日,现有项目的优惠期尚未届满且仍有剩余的企业所得税免征额度;总投资额不少于1亿泰铢(不包括土地成本和流动资金)。

至于泰外合资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权益:在基本优惠权益期满后再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期限合计不超过8年)。参加措施的制造商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申请。

目前泰国汽车产业链中有超过1,300家本土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其中多数为2级至3级零部件制造商(且以中小企业为主)。此次出台的促进措施将有助于为泰国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创造与来泰投资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的外国企业合资经营的机会,从而支持泰国企业经营商提高汽车零部件制造技术水平和竞争力,适应产业和技术变化,满足现代汽车制造业的需求,逐渐融入全球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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