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修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维护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

为保障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6月20日,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对《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新修订的《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以下简称“经办规程”)将统一规范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优化社会保险服务,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以进一步提高全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让群众享有更加高效便利的社保服务。

从征求意见稿内容来看,经办规程总体反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和个人账户管理、特定缴费和退费处理、档案信息核定、关系转移接续、待遇发放管理以及风险防控等六大方面主要内容,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业务办理流程进行细化,精简办理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并统一各类业务表单。

据了解,经办规程着重强调规范管理、减证便民、依规经办、防范风险,特别是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数字政府”工作方向体现“减证便民”的要求,通过“数据多跑路”实现“群众少跑腿”。

一方面,优化业务流程。做好“应减尽减”,切实压减各类证明材料,对于能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有效信息或实行个人承诺的,无需群众重复提供证明文件。修订了不适应目前经办现状的条款,缩短了业务办理时限,充分保障参保人能够及时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另一方面,提升服务能力。明确经办服务实行网上办理、自助办理、现场办理相结合的模式,推行服务事项“跨域通办”“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合理利用银行、基层平台资源,推动服务“就近办”。同时,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加强无障碍服务,通过授权代办、上门服务等方式提供便利服务,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和满意度。

此外,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对企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全流程监管,严格规范重复领取待遇、高风险业务经办、高风险业务事后防控以及涉嫌欺诈骗保和多发错发行为的处理,对打击欺诈骗保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规范管理,强化安全底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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