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增加涉海公共研发投入,鼓励和引导涉海企业、高等院校等机构提高研发投入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对外发布《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条例》共55条措施,其中提出要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打造海上新广东。

其中,在产业发展方面,《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发展深远海养殖和远洋渔业,建立健全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追溯体系,保障水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打造“蓝色粮仓”。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对鱼虾贝藻类等地方特色海洋渔业种质资源的研发、保护力度,建设特色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和水产原良种场。

支持沿海渔港经济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培育现代化海洋牧场全产业链,打造区域公用品牌。

同时,科技创新方面,《条例》提出,坚持科技创新驱动,科学统筹布局各类海洋科技创新主体,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金融为支撑,集聚创新资源要素,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加涉海公共研发投入,鼓励和引导涉海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研平台提高研发投入,加强对研发资金核算管理和效益评估。

此外,《条例》明确,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现海洋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互促共进,严格管控自然岸线保有率,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生态资源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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