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预制菜 汤类罐头食品》团体标准

为加快推进广东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11月29日,广东省标准化协会发布《预制菜 汤类罐头食品》团体标准。

据介绍,该团标明确规定汤类罐头包括以畜禽肉及其副产品、水产动物及其副产品、食用菌、蔬菜、豆类、谷物、水果、奶、坚果与籽类或藻类等为主要原料加工的各类产品,覆盖范围广泛全面。

值得一提的是,对水产品加工过程可能产生的组胺限量控制(GB 7098)仅规定了鲐鱼、鲹鱼、沙丁鱼罐头,该团标将范围扩大至所有高组胺鱼类罐头产品,包括鲐鱼、鲹鱼、竹荚鱼、金枪鱼、秋刀鱼、马鲛鱼、青占鱼、沙丁鱼等。还把自热类型罐头产品配置的专用发热包作为产品一部分进行控制,规定了专用发热包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此外,对污染物的限量控制,是事关食品安全的核心技术指标,该团标对汤类罐头各类产品的污染物包括铅、锡、多氯联苯限量控制指标均严于国家标准的要求,具有明显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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