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首次在全国对跨境服务贸易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日前,商务部发布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标志着首次在全国对跨境服务贸易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形成了跨境服务贸易梯度开放体系。清单自2024年4月21日起施行。

据悉,《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均涉及11个门类。其中,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共71条,首次在全国范围对跨境服务贸易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了跨境服务贸易准入的“基准线”。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共68条,在自然人职业资格、专业服务、金融、文化等领域作出开放安排,有序推进跨境服务领域扩大开放。

其中,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一列出对境外服务提供者以跨境方式(通过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模式)提供服务的特别管理措施。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均涉及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1个门类。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首张全国版清单,主要是将过去分散在各个具体领域的准入措施,以“一张单”的方式归集列出,同时明确清单之外的领域,按境内外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待遇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实现了服务贸易管理由正面清单承诺向负面清单管理的转变,有效提升了跨境服务贸易管理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可以说本身就是一项重大开放举措。

同时,商务部结合发展实际和开放需求,在自贸试验区对自然人职业资格、专业服务、金融、文化等领域进一步作出开放安排:

一是放宽职业资格考试限制。清单采取了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取消了境外个人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拍卖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兽医、注册监理工程师等6类职业资格考试的限制,有利于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境外专业人才来华就业创业,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提升自贸试验区的国际化水平。

二是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领域对外开放。202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要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此前,我们已经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了一些开放举措,这次将相关开放举措进一步扩大到自贸试验区。例如,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依法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这将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境外个人参与证券、期货投资,使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更加多元化,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的活力。再比如,允许境外个人申请从事证券投资咨询和期货交易咨询业务,这将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境外专业金融人才来自贸试验区提供服务,增强优质金融服务的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金融领域的国际化水平。

三是扩大专业服务业对外开放。清单取消了在中国境外设立的经营主体以及境外个人从事报关业务的限制。今后,境外服务提供者可以通过跨境的方式向自贸试验区内的主体提供报关服务,而不必在我国境内设立法人企业,既提高了境外报关企业进入国内市场的自由度,也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同时也有利于自贸试验区内的外贸企业更加便捷地利用境外的优质服务,提升自身国际竞争力。

四是扩大文化领域对外开放。清单放宽了中外合作制作的电视剧主创人员的中方人员比例限制,将中方人员的比例从原来的不少于1/3放宽至不少于1/4,有利于鼓励更多优秀的外方主创人员参与合作电视剧的制作,进一步促进广播电视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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